根据《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*奖励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苏财规〔〕21号)规定要求,现将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*拟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企业名单有异议,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真实身份向我厅提出。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应当加盖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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